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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私家侦探: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12-10浏览次数:88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离婚时如何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

关于离婚时如何判定夫妻共有财产的方法有以下几点:通常情况下,当夫妻间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期间,双方所获得的薪资收入、奖励奖金、劳务报酬、投资回报收益以及接受到的赠与财产等,以及双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为共同所有的任何其他种类的财产,皆应依照法律原则,被默认为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共同债务问题,通常需依照以下几个基本准则进行处理和解决:

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其次,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或财产

已作分割归属各人所有,则双方可以预先达成债务偿还协议;但如若协商无果,最终的裁判权将交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与决定;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的具体分担事宜,应当结合所涉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发生时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审慎的考量;

同时,对于债权人来说,无论夫妻之间就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何种协议,均不会对其向夫妻双方主张权益造成任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

在经过正式的婚姻解体之后,如果双方所承担的共同债务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那么剩余的一方完全有权利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在这一过程中,首先需要采取和平的方式,尝试与另一方进行深入的协商和交流,以便能够寻求到妥善的处理方案从而解决双方间可能产生的争端及分歧。

然而,如若不幸双方协商仍旧未能达成可行的共识,则被侵害权益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依托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作为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典的明确规定,在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理应共同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倘若在共同财产无法满足债务清偿需求或者财产已经分别归属个人所有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还款方案;但若协商无果,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此种情形之下,未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得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所约定的债务分配为理由,对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仍然拥有向任意一方索要全部债务的权利。而对于已经超出其应当承担份额的一方来说,他们同样具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婚姻期间双方所得的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及赠与财产等。此外,双方书面约定为共有的其他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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